FCC知识分享的产品类型
1、电源FCC知识分享:通信电源、开关电源、充电器、显示器电源、LED电源、LCD电源、不间断电源UPS等;
2、灯具FCC知识分享:吊灯、轨道灯、庭院灯、手提灯、筒灯、LED路灯、灯串、台灯、LED射灯、LED球泡灯、格栅灯、水族灯、路灯、LED灯管、LED灯具、节能灯、T8灯管等;
3、家电FCC知识分享:风扇、电水壶、音响、电视机、鼠标、吸尘器等;
4、电子FCC知识分享: 耳塞、路由器、手机电池、激光笔、振动棒等;
5、通讯类产品FCC知识分享 :电话机、有线电话无线主副机、传真机、电话答录机、数据机、数据介面卡及其他通讯产品。
6、无线产品FCC知识分享:蓝牙BT产品、平板电脑、无线键盘、无线鼠标、无线读写器、无线收发器、无线对讲机、无线麦克风、遥控器、无线网路装置、无线影像传送系统及其他低功率无线产品等;
7、无线通讯类产品FCC知识分享:2G手机、3G手机、3.5G手机、DECT手机(1.8G,1.9G频段)、无线对讲机等;
8、机械FCC知识分享:汽油机、电焊机、数控钻床、工具磨床、割草机、洗涤设备、推土机、升降机、打孔机、洗碗机、水处理设备、汽油 发焊机、印刷机械、木工机械、旋挖钻机、打草机、扫雪机、挖掘机、印刷机、打印机、切割机、压路机、抹平机、割灌机、直发 器、食品机械、草坪机等;
商家首次申请FCC-ID号知识分享,需在FCC注册FCC-FRN建立申请公司档案才可以进行FCC-ID申报.所有报告都是FCC-TCB机构进行审核,提交报告到FCC管理中心进行发布到网站上,然后在可以在美国FCC官网上通过ID号查到产品资料。
FCC-ID是美国强制性FCC知识分享模式的其中一种,适用于技术难度较大的无线产品。具备无线发射频率的产品如:蓝牙设备,WiFi设备,无线报警设备,无线电接收和传输设备、电话,电脑等,都需要申请FCC-ID知识分享。无线类产品知识分享直接由FCC TCB机构审批,可在美国FCCguanfangwangzhan查询知识分享。
通过 FCC SDoC 知识分享程序的产品将可自主选择标记或不标记 FCC Logo;
SDoC 要求增加符合声明档到设备随附档中,符合声明需包含:美国当地供货商的名称、地址或联系网址等必要信息;
过渡期内可选择继续使用 FCC VOC和 DoC 知识分享程序;
过渡期前做的 FCC VOC 和 DoC 知识分享程序是始终有效的,如果产品有修改,则需重新知识分享。
FCC-ID知识分享
产品的名称和型号,
产品宣告符合FCC法规的Statement,
美国当地负责机构的信息,包含名称、地址、电话号码或因特网联系信息。
倘若使用手册不是以纸本的方式提供,而可能使用硬盘或透过因特网,则以上信息即须放入使用手册中以提供给使用者;另外,也可透过电子屏幕的方式来呈现信息。
针对Certification的产品,将允许使用电子屏幕的方式来呈现FCC ID; 若因产品太小而无法于产品上标示FCC ID,且无电子屏幕可呈现FCC ID 时,则需将FCC ID放入使用手册中,同时需放在产品的包装或是使用可移除的卷标黏贴于产品上。
Certification的测试知识分享强制要在FCC Accredited的实验室执行。
针对SDoC的产品,客户可自愿性的将FCC Logo放在产品外观的明显处。
若产品需透过SDoC的方式测试和知识分享,以下信息需于产品上市或进口时提供,这些信息可放入使用手册或以另一份档来呈现:
Part 18: 意图辐射产品
针对适用FCC Part 18的产品,商用的工业、科学和医疗产品需经由SDoC或是Citification的方式知识分享,商用的超音波产品 (小于500瓦,且工作频率小于90 kHz) 和非商用的工业、科学和医疗产品需经由SDoC的方式知识分享。
针对适用FCC Part 18的意图辐射产品,允许使用电子屏幕来呈现符合法规的Statement。
针对产品的SDoC,需有一个美国当地的负责机构来确保产品符合相关法规,可以是制造商或进口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