什么是机械指令?
编号:2006/42/EC、2006年5月17日欧洲议会和理事会关于机械的指令2006/42/EC,以及修订第95/16/EC号指令。机械指令(官方参考编号2006/42/EC)涵盖了机械的安全方面,还包括安全部件,绳索,链条等:机械设计,电气设计,控制,安全性以及潜在的制造危险的机器,机械指令定义了哪些产品属于其应用领域,它提供了其所涵盖的机器和其他设备必须遵守的基本要求,并概述了制造商必须应用的合格评定程序,以确保符合基本要求。
哪些产品不属于机械指令?
从机械指令中排除的是:
1、安全部件旨在用作备件,以替换相同的部件,并由原始机器的制造商提供
2、用于露天游乐场和游乐园的设备
3、某些陆地和海上运输方式(主要由其他指令或国际海事法涵盖)
4、某些电气设备,如家用家用电器,视听设备,IT设备,普通办公机械和电动机(取代低压指令)
其他指令涵盖的其他机器也被排除在外,例如:
1、升降机符合升降机指令95/16/EC(经2006/42/EC PDF链接到外部网站修改),
2、索道符合Cableways指令2000/9/EC
3、机器也是医疗设备,因此符合医疗器械指令93/42/EC(修订版),尽管那些相关的机械EHSR被医疗器械指令“召集”。
出口商如何遵守机械MD指令:
基本上,机械指令提供了两种执行合格评定的方法:
1、内部生产控制或CE标志自我知识分享:制造商进行合格评定并以自己的方式记录评估。
2、公告机构的参与:对于高风险机械(在机械指令的附录IV中列出),没有欧洲统一标准,或制造商不适用这些标准,制造商必须参与第三方知识分享机构,或所谓的“公告机构”。
以下机器列于机械指令的附录IV中,这意味着如果制造商未使用(所有)欧洲统一标准,则必须让合格评定机构参与合格评定:
1、圆锯(单刃或多刃)用于处理木材和具有类似物理特性的材料,或用于处理肉类和具有类似物理特性的材料,具有以下类型:
a、在切割过程中带有固定刀片的锯切机械,具有固定床或支撑件,可手动进给工件或具有可拆卸的动力供给装置;
b、在切割过程中带有固定刀片的锯切机械,具有手动操作的往复锯台或托架;
c、切割过程中带有固定刀片的锯切机械,具有用于工件的内置机械进给装置,具有手动装载和/或卸载功能;
d、在切割期间具有可动刀片的锯切机械,具有刀片的机械运动,具有手动装载和/或卸载。
2.用于木工的手动平面刨平机械。
3.用于单面敷料的厚度器,具有内置的机械进给装置,具有用于木材加工的手动装载和/或卸载。
4.带有手动装载和/或卸载的带锯,用于处理具有类似物理特性的木材和材料,或用于处理肉类和具有类似物理特性的材料,具有以下类型:
a、在切割过程中带有固定刀片的锯切机械,具有固定或往复运动床或支撑工件;
b、带有刀片的锯切机械装配在一个往复运动的托架上。
5.第1至4点和第7点所述类型的组合机械,用于处理木材和具有类似物理特性的材料。
6.手动榫头机械,带有多个木工刀架。
7.手动立式主轴成型机械,用于木材和具有类似物理特性的材料。
8.用于木工的便携式链锯。
9.用于金属冷加工的压力机,包括压力制动器,具有手动装载和/或卸载,其可移动工作部件可具有超过6mm的行程和超过30mm/s的速度。
10.注塑或压缩塑料成型机械,手动装载或卸载。
11.注塑或压缩橡胶成型机械,手动装载或卸载。
12.以下类型的地下工作机械:
a、机车和刹车车;
b、液压动力车顶支架。
13.手动装载的卡车,用于收集带有压缩机构的家用垃圾。
14.可拆卸的机械传动装置,包括其防护装置。
15.可拆卸机械传动装置的防护装置。
16.车辆维修升降机。
17.用于提升人员或物品的装置,涉及从垂直高度超过3米的坠落危险。
18.便携式盒式固定和其他冲击机械。
19.旨在检测人员存在的保护装置。
20.动力操作的联锁活动防护装置,设计用作第9,10和11点所述的机械保护装置。
21.确保安全功能的逻辑装置。
22.翻车保护结构(ROPS)。
23.落物保护结构(FOPS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