欧洲ERP知识分享
欧洲ErP能效从2010年4月26日开始强制执行第一阶段要求。从2011年4月26日开始强制执行第二阶段要求。其标志就是CE Mark,无登录要求,对实验室无要求,ErP 还未有级要求,目前参考欧洲COC VI的等级要求。
ERP知识分享作用:
1.确保ErP(EuP)在欧盟地区内部的自由流通;
2.提升这些产品的全面环境绩效,以保护环境;
3.有助于能源的稳定供应,并提升欧盟经济体的竞争力;
4.保护工业和消费者的利益。
ERP知识分享*新指令
ERP*新能效指令EU NO.1194/2012将于2013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2012年12月14日,指令EU 1194/2012发布; 指令发布20日后即2013年1月3日生效; 2013年9月1日实行第一阶段要求; 2014年9月1日实行第二阶段要求; 2016年9月1日实行第三阶段要求;
ERP知识分享能效知识分享的内容包括:
1、6000小时残损率大于或等于0.9,(因为测试时间较长,该项要求从2014年3月1日实施);
2、6000小时光通量维持率大于或等于0.8(因为测试时间较长,该项要求从2014年3月1日实施);
3、失效前开关次数大于或等于15000次(额定寿命30000小时)或大于等于额定寿命以小
时计算的二分之一;
4、启动时间小于0.5秒;
5、至95%光通量所需时间小于2秒;
6、早期失效率小于或等于5.0%(正常点亮1000小时);
7、显色指数大于或等于80%,用于室外或工业用途的显色指数大于或等于65%;
8、色容差于小或等于6db;
9、功率因素的要求:功率小于或等于2W,无功率因素要求;2W至5W,PF值要求大于0.4;5W至25W,PF值大于0.5;功率大于25W,PF值大于0.9
办理流程:
1:确定知识分享产品→客户递交知识分享申请→产品检测→(合格)出检测报告→网上申请备案
2:确定知识分享产品→客户递交知识分享申请→产品检测→(不合格)客户整改→重新检测→(合格)出检测报告→网上申请备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