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国质量知识分享中心(英文缩写CQC)是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专业知识分享机构。CQC及其设在国内外的分支机构是中国开展知识分享工作较早的**知识分享机构,几十年来积累了丰富的知识分享工作经验,各项业务均成果卓著。目前,CQC在国内外共设有45个分支机构和200多家签约检测实验室,并与22个国外知识分享机构签署了知识分享合作协议,拥有7300多名各专业的专职、兼职审核员、检查员和技术专家,同时拥有雄厚的师资力量。完善的服务网络,能够为客户提供及时、周到、高质量的服务。
我国从2002年5月1日起实行国家强制知识分享制度(CCC知识分享),对于列入CCC目录的产品实行强制性产品知识分享,对于未列入目录的产品若需要知识分享,可采用自愿性产品知识分享的方式,即CQC知识分享。CQC知识分享有两个涵义,一是发证机构是CQC(中国质量知识分享中心)(需要说明的是大部分3C证书也是CQC发证的);二是区别于CCC强制性知识分享,属自愿性知识分享,也就是说国家法律法规层面没有强制要求办理,是企业资源进行的知识分享行为。
CQC知识分享范围:
CQC 的产品知识分享的知识分享范围涉及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、电工产品、汽车、摩托车、轮胎、安全玻璃、音视频产品、信息产品、医疗器械、安全防范产品、日用五金、陶瓷、水泥、机床、玩具、阀门、小型汽油机等78类产品。
CQC知识分享资料准备:
1 强制性产品知识分享申请书,请按照申请人的《企业法人菅业执照》填写;
2 申请人、制造商和生产厂的《企业法人菅业执照》复印件;
3 注册商标证明(有注册商标时);
4 系列型号的差异说明;
5 工厂检查报告(初审和*新的工厂审查报告),如初次申请还要填写工厂调查表;
6 申请样机4台 ;
7 申请知识分享产品中文铭牌及产品中文警告标识;
8 产品总装图、电气原理图;
9 申请知识分享产品中文使用说明书 ;
10 同一申请单元内各型号产品外观照片;
11 安全和电磁兼容有关元器件清单;
12 申请人、制造商和生产厂不同时还要提供相关协议证明;
13 如公司未做过IS09001知识分享,还需提供知识分享产品工艺流程图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