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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营产品: 我司依据ISO/IEC 17025运行的大型综合第三方检测机构。我检测中心在工业品、消费品、贸易保障及生命科学四大领域,提供有害物质检测,安规检测,EMC检测,环境安全检测,电子电器产品可靠性与失效分析,材料可靠性与失效分析,金属材料、非金属材料分析,纺织品、鞋类、皮革检测,玩具产品检测,建材与轻工产品检测,汽车整车及其零部件检测,食品、化妆品、饲料及食品包装和接触材料检测,验货与合规服务,审核服务,计量校准及仪器销售,半导体及相关领域检测分析等多项综合检测与认证服务。
车轮子CE报告|欧盟CE知识分享第三方机构
发布时间:2024-12-25

车轮子CE报告|欧盟CE知识分享机构有哪些?车轮子CE报告是用于出口欧盟的清关+销售的报告,可以联系国内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办理,根据欧洲经济委员会的法规(ECE Regulation)规定,轮胎出口或与整车配套出口至欧洲市场,必须通过E-mark知识分享的相关测试和工厂检查,并在产品上印刻E标志,否则会被海关查扣。

  说明:由于E-mark知识分享的测试对应法规为ECE Regulation,所以E-mark知识分享又称为ECE知识分享。另外,emark、e mark、E/e-mark、E/emark都是E-mark的不同写法,含义都一样。

  车轮是固定轮胎内缘、支持轮胎并与轮胎共同承受负荷的刚性轮。也将组合在一起的轮胎、轮辋与轮辐统称车轮。由车轮和轮胎两大部件组成车轮总成。车轮是介于轮胎和和车轴之间所承受负荷的旋转组件,通常由两个主要部件轮辋和轮辐组成(GB/T2933―2009)。轮辋是在车轮上安装和支承轮胎的部件,轮辐是在车轮上介于车轴和轮辋之间的支承部件。车轮除上述部件外,有时还包含轮毂。

  轮胎E-mark知识分享对应法规号及测试项目:

  在欧盟市场“CE”标志属强制性知识分享标志,不论是欧盟内部企业生产的产品,还是其他生产的产品,要想在欧盟市场上自由流通,就必须加贴“CE”标志,以表明产品符合欧盟《技术协调与标准化新方法》指令的基本要求。这是欧盟法律对产品提出的一种强制性要求。

  欧盟CE知识分享所需的模式:

  对于几乎所有的欧盟产品指令来说,指令通常会给制造商提供出几种CE知识分享(Conformity Assessment Procedures)的模式(Module),制造商可根据本身的情况量体裁衣,选择适合自已的模式。一般地说, CE知识分享模式可分为以下9种基本模式,

  模式 A:内部生产控制 (自我声明)(Module A: Internal Production Control)

  模式 Aa:内部生产控制,加第三方检测(Module Aa: Intervention of a Notified Body)

  模式 B:EC 型式试验(Module B: EC Type-examination)

  模式 C:符合型式(Module C: Conformity to Type)

  模式 D:生产(Module D: Production Quality Assurance)

  模式 E:产品(Module E: Product Quality Assurance)

  模式 F:产品验证(Module F: Product verification)

  模式 G:单元验证(Module G: Unit Verification)

  模式 H:全面(Module H: Full Quality Assurance)

  基于以上几种基本模式的不同组合,又可能衍生出其它若干种不同的模式。一般地说,并非任何一种模式均可适用于所有的产品。换言之,也并非制造商可以随意选取以上任何一种模式来对其产品进行CE知识分享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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